國內唯一 立法28年:廈門“檳榔禁令”成市民共識
| 2024-05-30 18:10:00??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文潔 |
鏈接: 1994年3月30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在本市轄區內禁止生產、銷售和食用檳榔的通告》。1996年9月24日,廈門市政府第37號令發布《廈門市禁止生產、銷售和食用檳榔規定》,并執行至今。 該規定全文僅6條,第一條開宗明義地指出: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維護市容市貌整潔衛生,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和投資環境,制定本規定。 據該規定,檳榔除作為藥品在醫療、藥店等單位經銷和患者食用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廈門市轄區內生產、銷售和食用檳榔,違反規定生產和銷售檳榔者將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食用檳榔者將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IARC(國際癌癥研究中心)在2003年8月7日特別刊物第85卷中,認定檳榔為一級致癌物。醫學專家認為,常嚼食檳榔會造成口腔粘膜下纖維化,這是導致口腔癌病變的主因。除此之外,檳榔中的生物堿對人體的神經系統有一定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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