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零口供”破局!龍巖上杭攻堅推進非現場執法積案
| 2025-09-25 16:00:22??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江雅萍 |
東南網9月23日訊(通訊員 周嫄 陳思齊)自2022年12月上杭縣啟動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工作以來,個別案件當事人拒不配合、違法主體確認難、文書送達效率低等問題一直是制約非現場執法效能的痛點,部分案件陷入“處罰難”困境,導致案件久拖不決,成為影響執法公信力的“積案頑疾”。 今年以來,上杭縣交通運輸局緊盯科技治超非現場執法積案化解工作,依法辦結上杭縣首例科技治超非現場執法“零口供”案件,且在后續衍生的行政復議中,行政復議機關經全面審查,維持原處罰決定。這既破解了積案化解難題,更以法治實踐守住了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防線。 超限事實明確,當事人拒不配合 2023年2月期間,林某某多次駕駛閩F7**91號二軸貨車超限運載貨物,行駛至國道G357線K266+150M路段時,被上杭縣牛場(上行)非現場執法檢測點的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精準捕捉。電子監控清晰記錄下違法時間、地點、車輛狀態等關鍵信息,違法事實一目了然。但案件推進之初便遇“攔路虎”,執法人員依照系統提示的當事人信息聯系林某某時,其表示不愿接受處理,并試圖通過變更車輛所有人、拖延調查等方式來逃避處罰。執法人員先后通過短信告知、電話溝通釋法、現場走訪等方式督促當事人主動接受調查處理,當事人仍拒不配合,執法人員以現有證據采用“零口供”形式推進案件辦理。 嚴守法治底線,破除“零口供”困局 面對當事人拒不主動配合的情況,上杭縣交通運輸局始終以“程序合法、證據充分”為核心,穩步推進非現場執法案件辦理: 立案有據:2025年1月,上杭縣交通運輸局在前期違法事實固定、確認違法當事人的基礎上,依法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確保案件啟動完全符合法定程序; 告知充分:2025年2月,上杭縣交通運輸局通過郵寄方式向林某某送達《違法行為通知書》,完整告知其違法事實、擬處罰依據及陳述、申辯權利; 保障權利:2025年2月24日,上杭縣交通運輸局在收到林某某提交的陳述申辯意見書后,立即組織單位負責人、法制辦案部門集體研究討論,充分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 依法處罰:最終依據《動態檢測技術監控現場檢測截圖》《普通公路車輛路面動態檢測技術監控處罰告知短信》《車輛路面動態檢測監控檢定證書》等證據材料,結合《行政處罰法》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部分采納當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理由,排除“零口供”影響,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復議維持顯公正,法治權威與道路安全雙保障 行政處罰作出后,林某某以“證據有重大瑕疵及程序違法” 為由,向上杭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請求撤銷原處罰決定。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后,對案件事實、證據鏈條、執法程序進行全面審查,最終認定該案違法事實清楚,電子監控數據經檢定合法有效,執法部門送達、告知、聽證權利保障等程序均符合法律規定,“零口供”不影響違法事實的認定。據此,復議機關作出“維持原行政處罰決定”的裁決,且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訴訟。 這起“零口供”案件的辦結與復議維持,不僅為“當事人不配合就辦不了案”的困境破局,更為探索處理同類非現場執法“零口供”案件提供典型范例,有效維護了交通運輸執法權威。 下一步,上杭交通運輸局將從“個案突破”轉向“系統治理”,不斷破解執法難題,持續推動科技治超非現場執法工作提質增效,以更嚴標準、更實舉措維護公路通行秩序,為群眾安全出行、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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