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自然人網店,讓小生意激活大市場
| 2025-06-05 09:56:52??來源: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從事便民勞務……近年來,自然人網店快速發展,占平臺內經營者總量的近六成,在穩增長、促消費、保就業、惠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6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自然人網店管理規范》正式實施,作為首個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將對自然人網店進行全流程全鏈條規范。(見6月3日《工人日報》) 隨著上述規范的實施,我國平臺經濟治理將進入更加精細化的階段。這項針對年交易額10萬元以下經營主體的行業標準,是對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制度回應,也是促進自然人網店發展的創新性探索。 新規最核心的價值在于填補了自然人網店監管的制度空白。長期以來,自然人網店因免登記等便利措施帶來不少監管難題,如主體模糊性,使得消費者維權時常陷入“找不到人、查不清事”的困境。此次新規要求平臺核驗經營者身份信息與銀行賬戶的一致性,相當于為虛擬店鋪安裝“實體門牌”,這種主體真實性確認機制是規范交易的基礎前提。此外,禁止篡改評價、強制信息公示等要求,則直擊虛假宣傳等痛點,通過壓實平臺責任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這些制度設計并非簡單移植實體店鋪管理經驗,而是充分考慮網絡交易特性后的創新舉措。 在監管方式上,新規展現出鮮明的剛柔并濟特征。比如,30天關店公示期既賦予消費者維權緩沖期,也為經營者預留糾錯空間;信用正向激勵機制通過營銷活動支持、費用減免等差異化服務,引導合規經營,體現了“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監管理念。這種差異化處置思路避免了以罰代管,更有利于培育健康的市場生態。值得注意的是,新規既確立了基本規范又不拔高準入門檻,這種模式為小微經營者保留了必要的發展彈性。此外,新規的創新意義還體現在權利救濟與扶持機制上。比如鼓勵平臺協助糾紛調解、提供專項補貼等條款,為小微經營者構建了風險緩沖帶等。 當然,新規的落實落細還有待時間考驗。部分平臺可能以合規之名增設不合理要求,如過度收集信息或提高技術門檻等。監管部門不妨探索和完善負面清單制度,明確禁止平臺額外增設準入條件,防止規范變異為束縛。同時要關注數據報送與日常經營的平衡,避免因填報要求過細而加重小微經營者負擔。如何在確保監管有效性的同時守住“最小必要”原則,考驗著政策執行的藝術。 從更宏觀的視角看,新規還面臨著能否匹配多樣性業態的擔憂。直播帶貨、社交電商、二手交易等不同模式各有特點,完全套用統一標準會不會產生“水土不服”?因而,分類施策、精準監管等方面,也需要與關方面加以研究,不斷優化規則細節。 規范只是起點而非終點。面對日新月異的數字經濟形態,監管部門需保持政策敏銳度,建立常態化評估機制。當更多普通創業者能在規范框架下安心經營,當消費者權益保障與市場活力激發形成良性循環,我們才能更好地實現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目標。這不僅關乎千萬經營主體的生計,更是數字經濟時代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生動實踐。 |
相關閱讀: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