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35歲門檻”,別讓年齡“封印”人才
| 2025-06-09 17:46:18??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年來,關于取消35歲招聘限制的呼聲越來越高,已有部分企業在招聘時放寬年齡限制。專家認為,打破就業年齡歧視,應在立法層面明確列舉禁止年齡歧視,同時進一步引導社會觀念的轉變,消除對大齡求職者的刻板印象,倡導多元化的人才觀。(6月9日 《工人日報》) “年齡35周歲及以下”是眾多求職者面臨的招聘“鐵閘”,它既顯于公告,也藏于簡歷篩選標準中。近年來,取消35歲招聘限制呼聲漸高。該門檻加劇就業內卷,造成人才浪費。部分企業已放寬年齡限制,認可大齡求職者的經驗優勢;政策層面也接連出臺利好,為破除桎梏提供支持。 破除35歲就業年齡限制正從呼吁走向現實。山東、新疆、貴州等地事業單位將部分崗位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北京、遼寧鞍山等地企業也跟進調整,這些舉措預示著年齡限制的堅冰正在消融。 去年9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發布,明確消除年齡等就業歧視。今年1 月,四川省人社廳提出支持事業單位放寬招聘年齡、鼓勵企業放寬用工限制,為打破“35歲門檻”提供制度保障。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人口平均年齡達38.8歲,嚴守“35歲門檻”使大量未達社會平均年齡者遭遇職場天花板。伴隨延遲退休推進、勞動力受教育年限延長,該門檻愈發不合時宜。人口老齡化加劇致勞動力供給減少,大齡求職者在經驗型崗位優勢顯著,放寬限制可優化人力資源配置。 打破“35歲門檻” 需多方協同。立法上,將年齡歧視入法,明確認定標準與處罰;司法上,以案例統一裁判,降低勞動者舉證難度,要求企業證明年齡限制合理;行政上,納入監察,審查招聘廣告,嚴懲違規企業。 扭轉社會觀念勢在必行。政府可推出稅收優惠、補貼政策,鼓勵企業接納大齡求職者;企業需構建能力導向的人才評估體系,以技能測試等替代年齡篩選,并開展針對性培訓;媒體應宣傳成功案例,破除年齡偏見,樹立多元人才觀。 放寬年齡限制,打破“35歲門檻”,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關乎每一位職場人的切身利益。隨著政策的持續推動、企業觀念的轉變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這道阻礙人才流動與社會發展的門檻,終有一天會成為歷史。讓我們拭目以待,一個更加公平、包容的就業環境,正在向我們大步走來。(王恩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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