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起售門檻”成為食品浪費的推手
| 2025-06-26 17:56:36??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日前,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包子鋪“25元起購”開出整改通知。羊肉串“6串起售”、奶茶“2杯起購”……經常在餐館吃飯的消費者,大都遇到過商家的起售門檻。(6月26日《中國消費者報》)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一批制止食品浪費行政處罰典型案例,揭開了餐飲行業中一個長期被忽視的“隱形漏洞”:以“起售門檻”為名的消費限制,正悄然成為食品浪費的推手。從北京餐館設置25元外賣自取起購價,到奶茶店設置“2杯起購”,這些看似“常規”的經營手段,實則踩了《反食品浪費法》的紅線,更暴露了餐飲行業對法律邊界的集體“模糊認知”。 起售門檻的本質,是餐飲經營者通過設定消費下限,將自身成本壓力或盈利需求轉嫁給消費者。但這種“策略”的問題在于:它強制消費者為滿足最低消費而超量點餐,直接導致“吃不完、扔不掉”的浪費。例如北京某包子鋪的25元起購價,讓原本只想買一籠包子的顧客被迫加購其他菜品;上海某餐廳的單品起售數量,更讓單人用餐者陷入“要么多買浪費,要么放棄消費”的兩難境地。 這些行為之所以違規,關鍵在于觸碰了《反食品浪費法》的核心原則:“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法律的明確禁止,本質上是在保護消費者的“合理選擇權”。也即消費者有權根據實際需求購買,而非為商家的“最低要求”買單。但現實中,許多經營者對法律的理解仍停留在“不主動勸餐”的表層,對“起售門檻”這類“被動誘導”缺乏警惕,甚至將其視為“行規”。這種認知偏差,正是案例中多家企業“首次違法”的根源。 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并非“一刀切”否定起售門檻。事實上,合理的起送價、起售量在餐飲經營中具有一定合理性,例如外賣平臺為平衡配送成本設定的最低起送價,或商家為減少食材損耗設定的小份菜起售量。但合理的前提是:不強制消費者超量購買,且充分尊重其知情權與選擇權。 從案例中可見,執法的“剛性”體現在對違法行為的零容忍:無論是警告、罰款還是責令整改,都明確傳遞了“法律紅線不可越”的信號;而“柔性”則體現在對“首次違法且及時改正”的教育引導。例如北京涉事餐館在整改后取消起購價,既糾正了錯誤,又未過度影響正常經營。這啟示我們:治理起售門檻問題,需在“合法性”與“可行性”間找到平衡。法律是底線,經營者需主動調整經營模式(如推出小份菜、單人套餐),而監管部門需加強普法宣傳(如明確“起售門檻”的法律邊界),消費者也應積極監督,共同抵制“被迫浪費”。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既是對違法者的警示,更是對全行業的一次“法律課”。奶茶店因強制起購被處罰、土菜館因包廂最低消費被罰款,這些鮮活的案例比單純的法條宣傳更有說服力。 這些案例也在提醒公眾:反食品浪費不僅是“不剩飯”的個人美德,更是需要全社會共同維護的法律秩序。當消費者遇到“起售門檻”時,有權拒絕并向監管部門反映。只有法律、監管、經營者、消費者形成合力,才能讓“按需購買”成為常態,讓“起售門檻”不再成為浪費的推手。(曲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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