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script id="sss0s"></noscript>
  • <tt id="sss0s"></tt>
    <li id="sss0s"></li>
  • <tt id="sss0s"><rt id="sss0s"></rt></tt>
  • <li id="sss0s"></li>
  • <li id="sss0s"></li>
  • 直通屏山|福建|時評|大學城|臺海|娛樂|體育|國內|國際|專題|網事|福州|廈門|莆田|泉州|漳州|龍巖|寧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東南網 > 西岸時評 > 民生巷議 > 正文

    沒有3C認證的充電寶,也須被妥善安放

    2025-07-17 09:43:11?作者:吳學安?來源: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據近日《經濟參考報》報道,6月28日起,民航局全面執行充電寶新規:凡無3C標識、標識不清晰或被召回的型號、批次,一律禁止攜帶乘坐境內航班。記者在廣東、江蘇等充電寶產銷大省調查發現,新規實施半月來,大量不合規充電寶被機場攔截,引發公眾對其流向和處置是否合規的擔憂。

    為盡量減少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為飛機運行帶來的安全隱患,民航局對可攜帶上機的相關產品進行了更為嚴苛的約束。面對手中大量無3C認證的充電寶,消費者如棄置不用,會帶來損失,如隨意丟棄,又可能給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根據現行法律,廢棄充電寶屬于電子固體廢棄物,分揀后須定向輸送至下游處理此類廢棄物的企業及資源再生加工企業。然而現實中,仍有不少丟棄的充電寶被“拾荒者”撿拾后流向非法小作坊。那些在被機場“攔截”、被乘客棄置的充電寶的處置流程,顯然更不容忽視。且不說這類產品被隨意處置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一旦流入二手市場,更可能讓問題產品的安全風險被進一步放大。

    目前,工信部“白名單”列出的電池回收處置企業,往往較少回收零散的廢棄充電寶,加之回收渠道建設投入不足,更加大了廢棄充電寶再次流入市場的風險。

    當“便攜剛需”遇上安全隱患,政策干預必須精準發力。長遠看,充電寶安全需要更為系統的治理方案。

    一方面,要嚴把生產關,強化對3C認證的動態監管,對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生產廠商形成震懾,從原材料、生產流程到成品檢測實施全鏈條追溯,確保問題產品能高效、安全召回。

    另一方面,需加強對二手交易平臺的監管,要求平臺加強審核,嚴禁入駐商家銷售無合法來源、未經3C認證的充電寶,針對近期一些網店為消費者定制3C認證貼紙等不法行為,尤其要從嚴打擊。電商平臺也應守土有責,不給銷售不合格產品的商家任何生存空間。

    小小充電寶的去留,考驗著社會治理的精細度。將3C認證作為強制性準入門檻只是第一步,在此基礎上妥善安置問題產品才是善始善終,從而讓治理效果最大化,維護健康公平的市場秩序。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專題推薦
    更多>>福建今日重點
    更多>>國際國內熱點
    新聞圖片
    更多>>娛 樂
    • 點擊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網站地圖 | 網站公告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久久久精品94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