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需要尊重,不是教育
| 2025-08-13 09:52:20??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日前,某連鎖水果品牌因“隨便買就上百元”被吐槽,其董事長回應稱“不會迎合消費者”,聲稱“走在教育消費者成熟的路上,最后是消費者自己的選擇”。這番“教育消費者”言論,沖上熱搜榜。 在商業語境中,“教育消費者”本是中性用詞。如企業普及產品知識、傳遞健康理念,幫助消費者作出理性選擇等。不過,當消費者對價格表達不滿時,得到的不是成本解釋,而是被置于“不成熟”的位置,難免讓人覺得是以教育之名回避價格討論。再者,“不迎合”絕不等于不傾聽。企業可以選擇不做低價市場,但不能強求消費者接受其定價邏輯。換句話說,以教育者姿態暗示對方不懂行,實為認知偏差。 商業的本質是互利。企業與消費者之間,從來不是教育者與被教育者的關系,而是服務者與體驗者的互動。企業可以引導消費觀念,但不能強迫消費者接受;可以堅持自身定位,但不能輕視市場反饋。這起爭議恰恰說明,在消費日益理性的當下,企業與其執著于“教育消費者”,不如專注于“讀懂消費者”——理解他們對價格的敏感,尊重他們的選擇權,用透明的信息、過硬的品質和謙遜的態度,讓消費者心甘情愿為價值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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