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元罰單,算的是營商環境“明白賬”
| 2025-10-09 09:42:56??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通報“某牛雜店經營者未盡告知義務亂漲價”情況,責令退回消費者多付的價款50元,并處以罰款3500元。 這起個案,再次將“假期宰客”這一頑疾置于公眾視野之下。每逢長假,類似新聞總是不絕于耳,從天價海鮮到“黑心”民宿,從出租車繞路到景區商家坐地起價,屢受詬病。人們不禁要問:假期宰客現象,為何屢禁不止? 國慶黃金長假是消費旺季,對于部分不良商家而言,假期意味著巨大的客流和潛在的“暴利”機會。他們抱著“撈一把就走”的短視心態,只做“一錘子買賣”;而長假期間,消費活動瞬時井噴,市場監管力量相對有限,難以做到全天候、全覆蓋的精準監控。一些宰客行為隱蔽性強、取證難,也增加了監管難度。宰客行為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透支當地商業信譽,會對一個地區的旅游形象造成難以挽回的負面影響。 商家追求利潤無可厚非,但需合法合規。節假日期間,人工等成本增加,適當調整價格可以理解,但漲幅應合理,并明碼標價。牛雜店經營者被消費者質疑時,居然當場在墻上改價,還稱“國慶期間整條街都漲價”。如此明目張膽、坐地起價,被罰不冤。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出手,對違規行為亮劍,既回應了消費者投訴,也再次釋放出明確信號:節假日不是價格“脫韁”的理由,只有營造公平、健康的消費環境,才能讓游客敢消費、愿消費。 長假是檢驗城市治理和商業文明的窗口。優化營商環境,不僅要體現在招商引資上,更應落實到維護每一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上。要讓假日經濟紅火下去,絕不能打短視算盤,而要算長遠口碑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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