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批準轉包土地 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 2021-03-11 16:09:13??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陳先生:我向隔壁村村民李先生轉讓了一塊承包地,未經發包方批準,也未向登記機構登記備案,請問,這樣做合法嗎? 【解答】 鄭洪(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法官):陳先生,您好!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可以轉讓的,但需經發包方同意,未經發包方同意的,轉讓合同無效;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但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承包方未經依法批準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或者對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轉讓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土地經營權流轉中,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流轉價款、流轉期限等主要內容相同的條件下并在合理期限內有權主張優先權。因此,建議您盡快獲得發包方批準,并向登記機構登記備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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