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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問”網絡謠言 檢察官為您釋疑解惑

    2021-04-14 10:27:32?作者:?來源: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熱點回顧⑥

    網絡造謠并非個例,從杭州吳女士被傳出軌快遞員,到洛陽的汪女士的個人照片為謠傳“女輔警敲詐案”的當事女輔警,目前網絡上仍有網絡造謠者在捏造明星及普通人信息,以此捕獲流量。

    問題:網絡造謠為什么屢次出現?

    謝序榮檢察官:從造謠者的角度來看,存在目的的隨意性、主體的隱蔽性和行為的便捷性的特征。傳統的誹謗行為通常發生在熟人之間。但是,網絡上的誹謗行為則往往發生在陌生人之間,誹謗的目的只是為了吸引眼球,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誹謗的目的具有隨意性。

    由于目的的隨意性,導致誹謗行為更容易發生。網絡社會是陌生人之間的虛擬社會,網民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匿名發表言論。被害人如果單憑個人的力量,無法準確發現造謠者的真實身份,給其維權制造了障礙。然而,網絡造謠者只是簡單編寫幾段文字配以相關圖片,就可以以假亂真,誹謗他人,誤導民眾。該類誹謗往往是零成本的便捷行為,易于操作,容易多發。

    從傳謠者的角度來看,存在轉發的盲從性和傳播的快速性的特征。部分網民沒有辨信息真偽的能力,個別媒體沒有盡到合理的核實義務,盲從地轉發他人捏造或未經證實的信息,從而使得錯誤的消息進一步擴散。同時,網絡具備開放性,只要部分網民參與信息的轉發,就可能導致虛假信息快速傳播。當被害人發現相關造謠信息時,本人已經無法徹底阻止或消除錯誤信息在網絡的蔓延。

    從被害人的角度來看,存在取證難和維權難的特征。由于造謠者往往屬于匿名發帖,被害人無法準確認定造謠者的真實身份。造謠的證據系電子證據,被害人也不易收集和固定。而且,被害人要去證明誹謗信息的點擊、瀏覽次數和轉發次數,也存在一定的困難?;谏鲜隼щy,被害人最后只能選擇放棄。即便被害人收集到相關證據材料向法院起訴,但由于誹謗罪屬于自訴案件,被害人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財力,維權成本較高。

    記者手記

    網絡造謠往往伴隨網絡暴力,對當事人產生的巨大傷害也常常從線上延伸到線下。對于此類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案,司法機關應擔追訴之責,不能讓受害人怯于維權?!芭尤】爝f被造謠出軌案”自訴轉公訴,還被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了司法機關對打擊網絡謠言、網絡誹謗等互聯網亂象的積極擔當和作為?;ヂ摼W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在迅速發展的互聯網信息社會中,每個人都要根據當前情況,評估自己的言行可能產生的結果,不傳謠、不信謠,互聯網平臺也應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和網絡謠言處置等制度,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助力營造風清氣正的互聯網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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