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script id="sss0s"></noscript>
  • <tt id="sss0s"></tt>
    <li id="sss0s"></li>
  • <tt id="sss0s"><rt id="sss0s"></rt></tt>
  • <li id="sss0s"></li>
  • <li id="sss0s"></li>
  • 直通屏山|福建|時評|大學城|臺海|娛樂|體育|國內|國際|專題|網事|福州|廈門|莆田|泉州|漳州|龍巖|寧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東南網 > 西岸時評 > 最新原創 > 正文

    別讓“公益修路”填了公共服務的坑?

    2025-07-17 11:31:55?作者:丁慎毅?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近日,網絡上出現多名“公益修路”的自媒體博主。他們使用自售的感壓型瀝青修補材料,在全國多地修補馬路的坑縫,其中包括山東、上海外灘、浙江高速服務區等地,引發了廣泛關注。有人認為這是有益公眾的善舉,能及時改善路況,保障出行。也有人對“公益修路”的合規性產生質疑,若未報批、私自修路政府部門是否會追責?(7月15日極目新聞)

    這事的爭議點,恰恰戳中了現代社會的兩個癢處:一邊是老百姓“看見坑就想填”的樸素善意,一邊是“專業人干專業事”的制度邏輯。當博主們踩著未凝固的瀝青拍胸脯“保用五年”時,我們或許該問:補路的鏟子,到底該握在誰手里?

    仔細看這些視頻,會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博主總愛強調用的是“自家產品”。更值得警惕的是安全隱患。市政工人修路要封道、驗路基、上壓路機,而網紅們往往掃掃灰、倒點料、踩兩腳了事。上海某高架下的“修補秀”里,博主甚至背對來車方向施工。這種拿安全換流量的做法,與其說是公益,不如說是危險的真人秀。

    盡管支持者辯解“人家自掏腰包修路,總比沒人管強?!钡豆贩ā肪椭?,私自修路就像私拆承重墻。即便為整棟樓好,也是違法。浙江曾有村民自費3萬給村里修路,結果因毀林被判刑;安徽一個村組長帶人修路毀壞7畝林地,最后得補種120棵核桃樹。

    這些案例告訴我們:公共服務不是拼樂高,不能誰有熱情誰就往上搭一塊。市政部門“不建議私自修路”,但“一般不會處罰”,這種看似騎墻的態度,背后是現實治理的復雜性。今天你填個坑,明天他改個道,后天有人往路基里塞點“祖傳秘方”,這條路到底該找誰負責?說到底,還是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坑洼道路長期得不到修復,才給了這些博主“表演”的空間。

    但破解之道不在“全民補路”,而在重構責任鏈條。湖南有個村搞“三三制”:鎮里出水泥、村民出勞力、社會捐沙子,一年修好11公里路;天津某社區用業主大會投票,拿公共收益修好了爛路。這些案例說明,真正的共治不是讓老百姓替政府干活,而是讓民意成為監督的探頭、決策的票箱。

    所以,要實現多贏,得從制度補位和公眾參與兩方面發力。完善制度設計,明確“公益修路”的合法邊界;提升市政效率,加速響應道路損壞問題;強化監管與科普,引導公眾通過合法途徑參與治理。只有市政部門主動作為,公眾通過合法渠道參與,才能共同守護道路安全與城市文明,讓“公益修路”真正成為連接人心的橋梁,而不是引發爭議的“坑洼”。

    總之,路面的坑,拿瀝青能填平;制度的坑,得用責任來夯實。(丁慎毅)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專題推薦
    更多>>福建今日重點
    更多>>國際國內熱點
    新聞圖片
    更多>>娛 樂
    • 點擊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網站地圖 | 網站公告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久久久精品94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