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的維護常識
| 2015-12-24 08:57:12??來源:安全生產網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一、消防設施的種類:建筑消防設施歸納起來共有13類 (一)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設施 (二)消防給水 (三)防煙、排煙設施 (四)電氣與通訊 (五)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七)氣體滅火系統 (八)水噴霧滅火系統 (九)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十)高、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十一)蒸汽滅火系統 (十二)移動式滅火器材 (十三)其他滅火系統 二、消防設施的保養與維護 1.室外消火栓由于處在室外,經常受到自然和人為的損害,所以要經常維護。 2.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每兩個月應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每個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4.消防水泵是水消防系統的心臟,因此應每月啟動運轉一次,檢查水泵運行是否正常,出水壓力是否達到設計規定值。每年應對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以檢驗火災發生時水消防系統是否迅速開通投入滅火作業。 5、高、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每半年應檢查泡沫液及其貯存器、過濾器、產生泡沫的有關裝置,對地下管道應至少5年檢查一次。 6.氣體滅火系統,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每年至少檢查兩次。 7.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8.滅火器應每半年檢查一次,到期的應及時更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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