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醒:“藥駕”危險程度堪比“酒駕”
| 2016-02-15 08:56:29??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新華網浙江頻道12月29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嘉興市消防部門近日結合實際案例發布警示稱,服感冒藥等之后短時間內開車的危險程度堪比“酒駕”,建議至少在4個小時之內不要開車。 隨著氣溫的持續下降,感冒病人逐漸增加,一些市民自己上藥店買些感冒藥吃。嘉興市秀洲消防大隊的專家表示,許多感冒藥都含有鎮靜成分,容易使人出現頭昏、嗜睡、無力等癥狀,吃完藥后立即開車,稍有不慎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嘉興市民張先生就一度認為感冒藥雖然會讓人犯困,但是尚達不到影響駕駛安全的程度。然而,一個星期以前發生的車禍令他改變了這一看法。那天,張先生開車行駛在上班路上,在轉彎時,不知怎么的忽然沖到了人行道上。驚魂未定的張先生說,早上出門前吃了點感冒藥,轉彎時正預備打方向盤,卻感覺頭很暈,忽然就分不清方向。 消防部門提醒廣大司機,除了感冒藥外,暈車藥、抗過敏藥、鎮咳止痛藥和降糖降壓藥等都對人的神經系統有抑制作用,起效越快的藥藥性越大,因此在服用上述藥物后至少在4個小時之內不要開車,效用較強的藥品至少要休息6個小時后再開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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